大额存单质押摆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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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证网】个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调低,利率市场化继续推进

中证网综合报道,央行昨日称,已将《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》中的第六条“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”修改为“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20万元”。这一修改自2016年6月6日起施行。央行强调,此举是为了推进大额存单业务发展,拓宽个人金融资产投资渠道,增强商业银行主动负债能力。

业界专家指出,大额存单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,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;也有利于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,培育企业、个人等零售市场参与者的市场化定价理念。同时,通过规范化、市场化的大额存单逐步替代理财等高利率负债产品,对于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也具有积极意义。

自去年6月15日,包括中、农、工、建、交在内的9家银行首次发行首批大额存单起,大额存单即获得了迅猛发展。去年12月4日,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定将大额存单发行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至11月底以前发行过同业存单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外资银行,机构个数由102家扩大至243家。

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加快也推动了大额存单的发展。去年10月24日起,央行不再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,这意味着利率市场化进入了新的阶段。之后,为了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,探索SLF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,央行决定自当年11月20日起下调分支行常备借贷便利(SLF)利率。这些改革促进了大额存单市场的发展。

“未来,结合利率市场化推进进程和金融市场发展情况,央行可对大额存单起点金额适时进行调整。”央行在去年推出大额存单之时就特意强调了这一点。

时隔一年,央行对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进行修改,市场分析人士认为,未来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仍有下调的空间。